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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路116号排水工程采购项目询比采购
新华路 116 号排水工程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TCY-ZC2026-GC-0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华路116号排水工程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893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华路116号排水工程采购项目,本工程室内采用污废合流系统,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餐饮废水经室外隔油池处理,卫生间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水封装置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严禁采用活动机械活瓣替代水封,严禁采用钟式结构地漏。本工程污水排放量:最高日污水量为21.04m³/d。室外地坪以上的生活污水、废水采用重力
流排水系统直接排至室外。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华路116号排水工程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华路116号排水工程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 ,具有5年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5、询比响应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询比会议。询比响应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询比响应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响应文件开启后于资格审查阶段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响应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响应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
8、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响应人须依法依规参加投标,不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响应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根据询比采购当日(查询时间为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的信息,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26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5月26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询比采购文件。(1)现场购买: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不适用本项目)(2)网络购买:将标书款电汇至招标代理单位指定账号,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的 PDF电子版、标书款电汇底单的截屏、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等内容发送至招标代理
邮箱,具体信息如下: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账号和邮箱: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汇款帐号:02-17000104001259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光明支行(非投标保证金账户)邮 箱:sunchengda1314@163.com 项目负责人确认收到邮件后获取文件成功。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以现金形式),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38号棉三创意街区12号楼二层(从电梯上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38号棉三创意街区12号楼二层(从电梯上楼)
七、其他
1、获取询比文件方式:
(1)现场购买: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不适用本项目)
(2)网络购买:将标书款电汇至招标代理单位指定账号,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的PDF电子版、标书款电汇底单的截屏、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等内容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具体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账号和邮箱:
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汇款帐号:02-17000104001259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光明支行(非投标保证金账户)
邮 箱:sunchengda1314@163.com
项目负责人确认收到邮件后获取文件成功。
2、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道卫津路193号津投广场B153
联系人:王丹
电话:022-235169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38号棉三创意街区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7526907976
网络来源:https://ctbpsp.com/#/bulletinDetail?uuid=e7d33094-72c5-4d8e-99b3-77a8cadc32f1&inpvalue=%E6%96%B0%E5%8D%8E%E8%B7%AF116%E5%8F%B7&dataSource=0&tenderAg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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