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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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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人民医院采购白大衣、毛衣及马夹项目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医院采购白大衣、毛衣及马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XZB202511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武清区人民医院采购白大衣、毛衣及马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7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区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全院医生采购冬夏两季白大衣,为女士采购毛衣,男士采购马夹,白大衣长袖1938件,白大衣短袖1938件,马夹348件,毛衣1166件,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项目预算:47万元。交货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武清区人民医院采购白大衣、毛衣及马夹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武清区人民医院采购白大衣、毛衣及马夹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的规定,本项目评审中对小型、微型企业予以20%价格扣除。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促进残疾人就业: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料(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纳税说明。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④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和参加磋商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及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8日 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2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按照“七、其他”准备资料,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武清区顺源道国际企业社
(2)以电汇(网银)方式,从供应商账户转出,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可简写)。账户信息: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汇款账号:0217000104001259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光明支行(非保证金账户),缴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注意贵单位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错失投标机会)与领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武清区人民医院
地 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雍阳西道100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22-821726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棉三创意街区12号楼二层
联 系 人: 徐工
电 话: 022-58316026-225
电子邮件: longxu1817@163.com
网站来源:https://ctbpsp.com/#/bulletinDetail?uuid=2c46b1ad-82f3-43ca-b36c-3d401e832142&inpvalue=%E7%99%BD%E5%A4%A7%E8%A1%A3&dataSource=0&tenderAg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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